当前位置:首页 > 基础 > 新股申购 >
为何新股金陵饭店上市首日买入委托是废单
来源:互联网浏览次数: 整理:股票入门学习大学网
问:在金陵饭店上市首日,我于集合竞价8.51元申报买入3000股,结果是废单,请问为什么?9:30开盘后我再次以9.31元申报买入,结果又是废单,又是为什么?

答:新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但有相关的规定。

2006年5月15日发布的交易规则中规定: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2)、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金陵饭店发行价为4.25元,4.25×200%=8.50,所以按照规定,新股上市首日申报价格不得超过8.50元,8.51元超过了申报范围,为废单。

同时,又规定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金陵饭店开盘后很快跳到13元,9.31元买入价低于上述规定,所以也为废单。

投资者注意了,2007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新的公告,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申报价格范围:

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

华创证券长海路营业部

今天小编分享整理了为何新股金陵饭店上市首日买入委托是废单的一些见解,这个可能对您新股申购有一定帮助和参考,同时也谢谢来源于赢家财富网或股票767股票网站图片及文字支持,帮我们学习炒股知识,提供更加便利的学习途径。

声明:为何新股金陵饭店上市首日买入委托是废单的文字和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代表个人观点,于本站无关。

随便说说

评论精选

    还没有相关评论,快来抢沙发吧!